进驻15天!新一轮环保督察问题曝光,工业固废、污水直排问题突
3月2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本次环保督察集中通报了5个典型案例,主要聚焦在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处理、土壤破坏、尾矿堆积、污水超标直排等生态破坏问题。
工业固废、矿山修复问题突出
工业固废处置、矿山修复、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在本次通报的5个典型案例中,涉及工业固废、矿区环境破坏与未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措施造的案例就有4个:
江苏镇江长江岸线: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发现,某船舶公司侵占江滩问题2019年底上报完成整治,但督察发现目前仍存在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占江滩侵蚀江面问题,填占面积约1.8万平方米,岸线生态遭到破坏。现场督察发现,其余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仍未整改,厂房内遗留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河北承德兴隆县:承德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重要生态涵养区,某县违法采矿行为频发多发。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颁证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该县一些矿产企业采矿权到期后未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大规模无证开采矿石导致山体严重破损,矿坑及其周边支离破碎,地表大面积裸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露天开采集中区域在荒漠草原中形成一座座“天坑”和尾矿废渣堆积的“山丘”。特别是低品位铁矿开发的生态破坏问题尤其突出,采坑面积达5430亩,占全旗露天矿采坑面积的一半以上;采坑、排土场、尾矿库等违法侵占草原。督察组现场抽查的8家露天矿山,无一按照规范进行开采和修复,植被破坏严重,生态修复难度极大。
西藏昌都:现场督察发现,某水泥公司野蛮施工,采区和矿区道路两旁废渣弃土大量顺坡倾倒,导致矿区形成大面积高陡边坡,且未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措施,生态破坏十分严重。该公司直接自然滚落到海拔约4200米的工业广场,形成高差约400米的碎石陡坡,矿区山体自然生态破坏殆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曾指出,目前,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存在产生量大、存量大、综合利用率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产业化项目技术水平低,综合利用产品经济效益低、循环但不经济现象突出,政策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衔接等问题。为了深化改革,建议制定梯级减量和综合利用统筹规划,促进综合利用产业的绿色和低碳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拓展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空间;促进体制和政策的协调和互补,增强政策措施的联动性和有效性。
随着环保督察案例的持续曝光,以及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带来的诸多环境问题,如何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受到了环保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为破解困局,近年来,在系列利好政策指引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合作,秉持“以废治废、循环共生”理念,探索不同领域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途径,不断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矿山修复、土地综合治理以及循环应用相结合,相关领域的跨界协同也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供了新思路。
以政府文件中多次提到的磷石膏为例,磷石膏是化学工业中排放量最大的固体废物之一,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磷肥生产国,也是第一大磷石膏副产国。如前文所述,我国磷石膏堆存量已经达到6亿吨,每年仍然以大约7500万吨的速度递增。巨量磷石膏的堆存,对地下水、土壤、植被等周边环境造成巨大环境风险。《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强产业协同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拓宽磷石膏利用途径,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磷石膏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领域的应用。
目前,国内土壤修复领域一些企业已在矿区磷石膏治理及矿山修复方面先行一步,为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提供了新思路。以北京建工修复为代表的土壤修复企业以治理废弃矿山为切入点,同时结合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探索出一条老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的新路,实现“固废利用+矿山修复”的产业协同与共赢路径的落地。
在“十四五”我国环保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工业绿色发展对固废利用提出了新要求,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的前提下,结合利用产业,拓展利用领域,探索跨界协同与 “固废利用+”的多种可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才能够走得更远、更好,真正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超标污水直排,谎称酒店是水利设施
督察发现,镇江市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少数企业超标污水直排甚至偷排长江。例如,某电气公司在长江围堤上埋设约1公里长的管道,将产生的废水排入长江。经监测,废水中总铬、总镍、总磷浓度分别为15.5毫克/升、7.8毫克/升、28.2毫克/升,分别超《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14.5倍、14.6倍、27.2倍,违法问题突出,性质恶劣。
某畜牧养殖公司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并违反有关规定将产生的粪污经厂区水沟排入长江。某新材料公司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有9家废旧塑料再生企业,厂房内污水四溢,污水处理设施极为简陋,2021年4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中发现企业生产废水经雨水沟排入长江雨水排涝站。现场采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为342毫克/升,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2.4倍。
值得注意的是,扬中市以水利设施名义立项建设的某酒店位于长江河道内,毗邻长江(扬中市)省级重要湿地和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督察组现场督察时该酒店正在营业。
针对污水直排问题,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表示,我国正加强长江、渤海、黄河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严打入河入海排污口偷排行为。将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逃避监管、借道排污的,要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于偷排、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于涉嫌犯罪的,与司法机关保持联动,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原文有删改)
原标题:进驻15天!新一轮环保督察问题曝光,工业固废、污水直排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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